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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江苏总商会组织学习 《江西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江西省江苏总商会    时间:2019-10-1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商会的指导、引导、服务,推进商会改革发展,依据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工商联印发了《江西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管理办法(试行)》。


 
       10月11日,我会组织商会会员认真学习了《江西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管理办法(试行)》。参加学习的成员有:会长徐申、党总支书记钱龙根,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王立团,常务副会长徐泓、王振杰、徐凡、谢志洪、王平、庄德璞,副会长陈惠、周文昌、杨远友、徐坚、周慧卉,理事陈庆华、吴志华,会员秦韡、鲁巍、石万军、文俊、李昕、姚尧,副秘书长叶性平,秘书处付玉炜等。
       会议由副秘书长叶性平主持,组织学习了商会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商会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坚持商会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大力开展“四好”商会建设,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商会在党的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学习中,叶性平副秘书长用“十一个明确”来解读了商会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做到按章办会、有效承担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馈、权益维护、诚信自律、社会担当等职能。



 
       会议最后,徐申会长表示通过学习来推动商会改革,一是要规范自身建设,健全法人治理体系,推动秘书处职业化建设;二是突出思想政治引导,引导会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以党建促会建,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三是要找准自身定位,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有效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强调,秘书处要将文件下发到各设区市(县)江苏商会,要求各会认真学习,参照所属商会的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商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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