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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的价值和魅力

来源:未知    时间:2019-09-26

      近年来,各类商会组织发展迅速,极为活跃,不论从数量,结构,运行,还是创新,作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已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商会是“市场经济的三大基石之一”,在反应诉求、维护权益、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个商会的发展,有酝酿期、新生期、生存期、成长期、可持续期和衰退期六个阶段,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面临“存亡”。酝酿期首要问题是可行性,是商会成立的必要性,如果时机、条件和基础不成熟,靠激情和冲动贸然成立的商会组织则不会长久。合法性是商会新生期的先决条件和一切的基础,在中国特色的法治环境下,只有拥有合法身份,才能名正言顺。生存期是商会解决活下去的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人财物”,商会易建,人才难求;会费初期收取容易,后期持续收取难上加难。成长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摸索、实践、创新、试错、纠偏和修正的过程,成长期也随时面临“消亡”。可持续期是商会健康、良性发展的状态,通过实践得出适合自己的运作模式,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文化。总之,商会如人生,有生老病死的生命周期;商会如行车,安全与危险有时只是一念之差;商会如下棋,失败与成功往往一步之遥;掌控好每个阶段的“存亡”节点、处理好“存亡关系”,不仅要商会“孕育成、生出来”,而且要“活下去、活得好、活得久”。

 

“联谊,发展,维权“是商会的三大作用

      商会是通过“结乡谊”合成的“一把筷子”,比任何“一支筷子”的力量都要强,抱团“谋财”或者抱团“竞争”,声势要比单打独斗效果强。商会让企业抱团之后,不仅成为一个共同 “御寒”、“御外”的社会组织,更成为一个互助性组织。

 

      在当今经济形势遭遇寒流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更需要抱团取暖,尤其是在资金严重缺乏的时候,为解决资金流动性的问题,以“互助”为主题的新型商会应运而生。互助性、民间性、自由性、开放性、服务性是商会的五大特点。要运用互联网思维思考商会新的发展思路,让每一位企业家都能够共享商会的大资源,使每一位会员在此受益,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目前,商会与国内多家诚信互联网融资机构合作,依托商会平台所掌握的中小企业“大数据”,和互联网融资机构中的规范经营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建立一条以商会为信息交换的平台,商会向专业融资机构推荐需要融资的企业,同时为融资机构、提供企业的民间借贷情况、诚信考核信息等,最后由专业融资机构进行快速审核落实,这是一条融资新通道。

      “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是企业诚信考核和监督工作。”作为一个民间社会组织,商会虽没有执法权,但却一直履行自己作为社会组织的监督责任。倡导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严禁企业在经营中出现恶性竞争,相互诋毁,恶性杀价,道德败坏,违法违纪,不讲诚信,不负责任等行为。严厉打击违背诚实守信经营原则的会员。对于三次出现诚信问题的企业,我们会按照《商会自律公约》的规定,将其清除出会。

 

商会经济是今后国家发展中的第三大经济

      关于招商引资工作,为家乡的发展尽份力,商会责无旁贷。我们商会受政府委托与相关部门对接,完成招商引资的行为,本身就说明了商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商会让企业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忽视的招商平台,从而影响一些急于招商引资的地方政府的决策,商会代表企业拥有了与政府、市场、社会对话的重要话语权。商会成为政府离不开的好帮手!

 

      现代商会组织的迅速发展,已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商会的治理机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在一个健全的市场体系中,政府、企业、商会三者缺一不可。商会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由那些有着共同困难、共同诉求、共同地缘、共同目标、共同理想的利益个体组成的商会,在反应诉求、维护权益、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也越来越离不开商会,商会也成为政府管理的好帮手。不仅担负着协调企业间、行业间、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重任,也承接了一些政府转移相关管理职能的事宜。某些商会已经开始承担部分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与管理者的角色。

 

       政府有时候会委托商会去协调一些事情。商会解决了当地政府的难题,同时,政府也看重商会在当地的影响力。

 

商会会员的质量决定商会的生命力

      在商会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面临会员的结构问题,数量决定活力,质量决定实力,体量决定规模。往往一些商会习惯走两种极端,要么走精英路线,以名企、名人、名家营造“光晕效应”;要么走群众路线,成为中小微企业集中营,以短、平、快的接地气的服务,凝聚较大群体。不论是“普惠制大众化”,还是“私密性精英型”,均取决于商会的定位、办会理念,一般商会应该遵循“数量-质量-再数量”、“数变到质变”的渐进规律。商会会员组成按照企业规模大小最稳固的架构是“金字塔型”和“橄榄球型”,避免出现“哑铃型”,要有层级落差,又不要两极分化太大。会员质量不仅仅指商会职务的界定和层级,金字塔尖的未必就全是质量高的会员,商会可以分为核心会员、准核心会员、一般会员、边缘会员、僵尸会员和“过去式”会员,商会参与度越高的会员应为质量高的会员。高质量的会员决定商会的生命力。如果条件不具体情况下,会员数量上并不是越多越好,商会规模也不是越大越强,其前提取决于商会的服务能力、水准和半径。能力越强,体量越大;能力越弱,体量越小。绝大多数商会在人才匮乏、服务有限、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采取的是稳定质量、合理数量、适度规模的“边生存边发展”的路径。

 

参政议政,提高社会地位

      毋庸置疑的是,随着商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已经逐步到了参政层面。最主要的方式就是通过商会中当选的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参政议政。

 

      商会领袖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仅是在全国一级,在省市区县各级更是普遍。各行业商协会商业领袖的代表同样占据了不少的席位,成为“异地”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这些遍布全国各省市的协会、商会主要领导、会员等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益成为商协会展现影响力的一种方式。由商会领袖担任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因投资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拉动当地就业,往往在提出议案时,不仅对自己所在团体和行业利益的争取和维护,同时也为当地的政治、经济、民生等领域的影响力也在日益增强。

 

商会的魅力在于发展

      没有永恒的商会,也没有永恒的会员,只有永恒的利益。只要利益存在,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商会或类商会组织就不会消亡。商会又不同于企业,有自己的义利关系(义利观),企业的利可能大于义,但不能没有义。商会的义一定大于利,但不能没有利,利是一种互利性,企业与商会的义利观,前置条件、尺度均不一样。

 

      如今约80%的商会处在完全不营利,一些具有前瞻性和创造力的商会开始尝试“以商养会,以会促商”,也有人提出了“非营利不等于不营利”结论,以营利不是用于个人分配,而是用于事业发展的再投入作为破题。其实,这就是商会的义利关系,义大于利。商会的活动可以不考虑商业效应,但一定要考虑会员效应,会员效应是建立商会会员基础上的群体性专属类的福利效应,会员效应越大,商业效应越低;当然如果会员效应等于社会效应,则商会活动可以称为类公益类活动。商会可以支持、扶持、孵化、促进企业发展,但不建议参与组建、入股、投资相关企业,即使责权利清晰,即使处理好了商会母体与公司子体关系,解决了连续性与可持续性,监督与约束,收益与分配等;但由于义利关系无法平衡,往往开局是美好的,结局是难料的。

 

       同时,商会作为企业的“娘家”,既要加强自身的义利观建设,又要弘扬倡导正确的企业义利观,义利并举、喻义于利。一些商会成立了党组织、青联、顾问团、各类专业委员会、女企业家俱乐部、公益基金、红白理事会、读书会、企业道德讲堂等,弘扬爱国民族精神、建构商业道德体系、继承优秀商业文化、加强行业自律、传递正能量,使商会成为企业家们积极向上、自我提升、彼此信任、产生共鸣的平台,让企业家身上流淌道德的血液,获取有尊严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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